把散在法规、通知与年度通报里的合规动作抽出来,按时间排好——什么时候、去哪个平台、交什么材料。
| 时间 | 动作 | 对象 | 平台 / 方式 |
|---|---|---|---|
| 1 月 | 确认审计机构是否符合资质;启动年度审计 | 财务 + 理事会 | — |
| 1–2 月 | 出具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均需赋码) | 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 2–3 月 | 年报内部填报(多部门协同);理事会审议财务数据 | 秘书处 + 理事会 | 内部程序 |
| 3/31 前 | 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检(硬死线) | 登记管理机关(有主管单位的先经审查) | 民政局官网年检年报系统 |
| 5/31 前 | 公开年报 + 财务会计报告 | 社会公众 | 慈善中国 |
| 5/31 前 | 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 登记管理机关 | — |
| 发生后 30 日内 | 重大资产变动 / 重大投资 / 重大交易 / 关联交易 → 公开 | 社会公众 | 慈善中国 |
| 变更后 30 日内 | 基本信息变更(章程、机构成员等)→ 公开 | 社会公众 | 慈善中国 |
| 全年 | 资格续期:免税资格复审、评估等级、税前扣除资格 | 税务 + 民政 | — |
| 全年 | 涉外 / 论坛 / 评比表彰 → 先报批,后办 | 登记管理机关 + 业务主管单位 | — |
| 不定期 | 被抽查 → 配合检查,核验人员证件、核对检查笔录 | 登记管理机关 / 受托事务所 | — |
3 月 31 日系统关闭,逾期无法提交。这是全年最硬的一个日期。
民政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法人办事 → 年检年报 → 数字证书登录 → 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
根据修订后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基金会还应当于每年 5 月 31 日前,报送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下列数据来自北京市 2024 年度基金会年报年检情况通报,为真实统计。
| # | 问题 | 涉及家数 | 后果 |
|---|---|---|---|
| 1 | 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未达标 | 19 家 | 依法应予处罚——依然是最主要问题 |
| 2 | 管理费用比例超标 | 5 家 | 已认定慈善组织的,依法应予处罚 |
| 3 | 涉嫌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 | 6 家 | 多为把慈善财产借给企业或个人长期未收回;部分疑利用关联关系 |
| 4 | 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 公开有遗漏 | — | 新办法实施后从严 |
| 5 | 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9 家 | 需申请业务范围变更 |
| 6 | 年末净资产低于原始基金 | 5 家(较上年改善) | 修订后可能提高要求 |
| 7 | 未按期换届 | ≥3 家 | 按换届指引组织换届 |
| 8 | 理事长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 3 家 | 不符合条例,已下发整改通知书 |
| 9 | 理事会全年开会少于 2 次 / 未建人事管理制度 / 秘书长非专职 | 若干 | 主管部门已提示 |
移交情况:11 家未报未参检 + 32 家涉嫌其他违法违规 = 53 家次移交执法处罚;5 家下发整改通知书。 参报参检率 98.7%(841 家应报,830 家实交)——不报是少数派,而且是高风险少数派。
年报中的财务数据不是财务部填完就交,须经内部程序确认。
党建、财务、项目多方参与,如实填写。年报反映的是机构全年运行状态,不是财务一个人的表格。
须从党的建设、内部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打印签名后上传系统。
| 法规 | 生效日 | 影响 |
|---|---|---|
|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 号) | 2026-01-01 | 换账;关联方口径变化 |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2026-01-01 | 公开义务细化;新增 5/31 关联方报送 |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试行) | 2026-01-01 | 无论有无公募资格都应当了解 |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 2026-03-01 | 评估规则改版;取消复核委员会 |
三条独立信号,指向同一件事:
| 事项 | 动作 |
|---|---|
| 涉外活动 | 纳入年度计划或单独审批;“往外出、往里进,一分钱都需报批” |
| 与境外 NGO 合作 | 向公安部门报备 |
| 与境外企业 / 个人合作 | 按重大事项报告流程办理 |
| 论坛活动 | 按重大事项报告;冠名受限;不得挂名收费 |
| 评比达标表彰 | 未经专门批准不得开展;且须业务范围允许 + 4A 及以上 + 在批准目录内 |
| 资格 | 有效期 | 续期动作 |
|---|---|---|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 5 年(从批准文件落款年度起算) | 期满 6 个月内申请复审;未及时复审将失去税收优惠资格 |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3 年 | 需维持 3A 以上评估等级 |
| 评估等级 | 5 年(公告次年 1/1 起算) | 到期前 4 年内可申请 1 次重新评估 |
| 平台 | 网址 | 用途 |
|---|---|---|
| 民政局官网 | mzj.beijing.gov.cn | 年检年报填报(数字证书登录) |
| 慈善中国 | cszg.mca.gov.cn | 法定信息公开(年报、项目、关联交易等) |
| 北京市社会组织众扶平台 | shzzpt.org.cn | 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年检审批后由其协助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