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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运营实操 · 相关方管理

慈善组织合作方管理实操手册

从准入到退出:把合作方管成"选得准、写得清、对得上、评得了"
版本 1.0 | 2026 年 10 月
这本手册解决什么。合作方的问题,多半不是"选错了人",而是选的时候没核、用的时候没写清、用完了没对账。本手册把合作方从准入到评估拆成四步动作,并对最易踩线的"合作募捐"单列一章。配套两个技能,可对合作方台账与合作募捐台账直接出体检报告。
先分清两个词。本手册讲的是相关方中的合作方(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个人)。它与关联方不是一回事:关联方指与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特定人(发起人、理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企业等),按关联交易程序处理。合作方若同时具备关联关系,须转关联交易程序(见第五章)。
目录
  1. 总览:合作方管理的一张流程图
  2. 准入:核主体资格与资质,定角色边界
  3. 协议:四个要素
  4. 对账与资金管理
  5. 关联关系:什么时候要转程序
  6. 联合宣传:口径先确认
  7. 合作募捐专章:谁能与谁合作
  8. 评估、续约与终止
  9. 常见问题
  10. 附录

一、总览:合作方管理的一张流程图

阶段关键动作留下的痕迹
① 准入核主体资格与专业资质,确认存续正常证照复印件、核验记录
② 定角色明确是供应商、服务提供方还是联合宣传方角色确认、采购比价与回避
③ 签协议写清权责、资金走向、成果归属、宣传口径书面协议
④ 履 行按节点对账;联合宣传先确认口径对账记录、宣传确认
⑤ 评估阶段结束做评估,形成续约结论评估表与结论
⑥ 终止办结交接、结清款项、收回权限与物料终止记录
一句话口诀:核得清(资质)、定得准(角色)、写得明(协议)、对得上(对账)、评得了(结论)。

二、准入:核主体资格与资质,定角色边界

2.1 核什么

核查项要点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存续状态正常;名称与登记信息一致
专业资质承担需资质业务的(服务、施工、医疗、培训等),须核相应资质
履约能力与信用必要时查公开的信用与处罚信息
是否涉关联自查是否为发起人、理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控制的企业

2.2 角色边界(硬要求)

商业公司不作为受益方或受资助方,只可作为供应商、服务提供方或联合宣传方。
角色含义资金流向
供应商提供货物机构付款给对方
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机构付款给对方
联合宣传方共同宣传,各自出资源一般不涉及机构出资
受资助方接受机构资助不得为商业公司

2.3 采购:比价与回避

依据:民法典合同编;《慈善法》第十四条(关联关系);机构采购与内控制度。商业公司的角色边界为内控通行口径。

三、协议:四个要素

法定实操书面协议应写清以下四项,缺一即为要素不全:

要素要写什么
权责各方做什么、不做什么、谁签字负责、对接人
资金走向金额、支付条件与节点、票据要求、税费承担
成果归属合作产生的成果、资料、知识产权归谁、如何使用与许可
宣传口径双方名称与标识如何出现、不得如何使用
最容易被漏的一段:成果归属。合作中产生的内容(影像、课程、报告、设计)如果没有约定归谁,事后极易起争议。哪怕一句话,也要写。
涉及合作募捐的,另按第七章处理——它比一般合作多四道关:评估、签约、载明、监督,且款物必须全部纳入本机构账户。
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合同基本条款、知识产权约定);《慈善法》第二十六条(合作募捐专条,见第七章)。

四、对账与资金管理

4.1 对账

4.2 资金管理三条红线

  1. 专款专用——慈善财产应登记造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
  2. 机构账户收款——涉及募捐的款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账户,不得体外循环;
  3. 票据合规——按约定取得合规票据,票款一致。
依据:《慈善法》第五十三条(登记造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慈善法》第五十四条(项目管理制度与跟踪监督)。

五、关联关系:什么时候要转程序

合作方若为以下情形之一,属关联方,不得仅按普通合作方处理,须按关联交易程序办理(回避、审查、披露):

最常见的情形:理事的亲属开公司,向机构供货或承接服务。这类合作本身不一定被禁止,但必须走关联交易程序——回避、审查、披露,一样都不能少。
依据:《慈善法》第十四条(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六、联合宣传:口径先确认

依据:机构品牌与信息公开的内控要求。

七、合作募捐专章:谁能与谁合作

法定这是合作方管理里法律专门设条的一块,也是最容易踩线的一块。

核心条文的意思: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募捐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用于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动。

7.1 第一道关:资格前提

  1. 合作里至少有一方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没有,就不能开展公开募捐;
  2. 不具资格的一方,必须依托具资格的一方——由具资格方管理募捐款物、承担相应义务。

7.2 合作募捐"六步走"

步骤要做什么留下的痕迹
认资格确认具资格方在位、款物由其管理资格证书、分工约定
做评估对合作方做前置评估评估材料
签协议载明募捐目的、募捐方案、款物用途、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协议
先公开募捐方案按规定备案并公开,未公开不对外开募备案与公开记录
款入账募得款物全部纳入本机构账户,单独核算银行流水、核算记录
常监督阶段进展、款物使用、对账确认监督留痕

7.3 支出范围与变更

募得款物的使用不得超出募捐方案与协议约定的范围。需要变更用途的:

7.4 常见踩线形态(重点防范)

依据:《慈善法》第二十四条(募捐方案及其内容、备案)、第二十五条(现场或载体公布募捐信息)、第二十六条(合作募捐专条)、第五十三条(专款专用)、第五十四条(跟踪监督)、第五十六条(用途变更程序)。

八、评估、续约与终止

8.1 评估

阶段结束(项目结束、年度)应做合作方评估,形成明确结论:续约 / 有条件续约 / 不续约。评估维度:

维度看什么
履约质量是否按约定交付、是否及时
对账情况账目是否清楚、票据是否合规
合规表现宣传是否守口径、有无风险事件
协作体验沟通是否顺畅、问题是否及时响应

8.2 终止

九、常见问题

Q1 企业想捐钱,但要求以"资助公司"的名义走账,可以吗?

不可以。商业公司不得作为受益方或受资助方。若实质是资助,应重新审视合作性质与合规路径。

Q2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书面协议,算不算合作?

实际发生了合作,但缺乏书面协议会使权责无法证明,风险由机构承担。应补签书面协议。

Q3 合作方是理事开的公司,能不能合作?

不必然禁止,但须按关联交易程序处理:回避、审查、披露。不能按普通供应商对待。

Q4 合作方想用机构名义宣传,怎么办?

口径先确认:物料发布前送机构确认,明确名称与标识的使用范围;不得超范围使用。

Q5 企业说"我们平台收款更方便,你们就不用开对公账户了",行不行?

不行。募得款物应全部纳入具资格慈善组织的账户,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体外收款是红线。

Q6 合作募捐的协议里,最关键必须写清哪几项?

募捐目的、募捐方案、募得款物用途、各方权利义务。四项缺一即为载明不全。

Q7 合作结束后,对方还在用机构标识宣传,怎么处理?

在协议中约定终止后停止使用的时点与要求;发现继续使用的,书面要求停止并保留记录。

十、附录

附录 A · 依据条文索引

规范与本手册相关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四条(关联关系)、第二十四条(募捐方案与备案)、第二十五条(募捐信息公开)、第二十六条(合作募捐专条)、第五十三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五十四条(跟踪监督)、第五十六条(用途变更程序)
民法典合同编合同基本条款(当事人、标的、价款、履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涉及知识产权的成果归属与许可约定
机构内控制度商业公司角色边界;采购比价与回避;宣传口径确认;对账留痕

附录 B · 合作方准入自查清单

附录 C · 合作募捐自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