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基金会的登记事项是法定的七项,只有这七项发生变化才触发“变更登记”:
| 登记事项 | 说明 |
|---|---|
| 名称 | 以登记证书上的完整名称为准,须符合名称管理规定 |
| 住所 | 登记住所与实际办事机构所在地应一致 |
| 类型 | 公募/非公募(现行法下的口径已改为“具有/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
| 宗旨 | 章程载明的公益目的 |
| 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 章程载明的活动领域 |
| 原始基金数额 | 系统界面可能显示为“注册资金”,两者指同一事项 |
| 法定代表人 | 由理事长担任 |
机构从设立到终止是四个阶段;而在“日常”与“变更”之间,还并行着三条容易被忽略的线:登记变更、章程核准、换届备案。三条线往往同时发生,材料互相引用,但走的模块不同。
| 阶段 | 触发情形 | 走哪个模块 | 留下的凭证 |
|---|---|---|---|
| 设立 | 新设基金会 | 基金会登记模块 | 法人登记证书、核准章程、备案回执 |
| 日常 | 理事会、监事、印章、账户、年度报告 | 日常治理与年报,不单独登记 | 会议纪要、备案回执、年报回执 |
| 变更 | 七项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化 | 变更登记模块 | 换发后的法人登记证书 |
| 退出 | 章程规定终止/无法按宗旨活动/分立合并等 | 注销登记模块 | 注销证明、公告 |
| 并行线 | 什么时候走 | 与登记的关系 |
|---|---|---|
| 登记变更 | 七项登记事项变化 | 本线主体,须换发证书 |
| 章程核准 | 章程内容改动 | 多数变更须“先改章程再办变更”或两者同步 |
| 换届备案 | 届期届满选举新一届理事会与负责人 | 换届本身不走变更登记,但须单独报备案;若法定代表人随之变动,再另办变更登记 |
我国社会组织登记实行“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核准、备案与监督;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业务审查与同意。部分类型可“直接登记”,即不再要求业务主管单位,但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责任更直接,并不等于免于监管。
| 环节 | 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 |
|---|---|
| 设立登记 | 出具同意设立的文件(含对章程草案、资金、拟任负责人、场所、组织机构的审查结论) |
| 名称 | 实行双重管理的,名称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 章程修改 | 报内部权力机构审议前书面征求意见 |
| 变更登记 | 变更登记申请表上须盖章(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另有特殊要求) |
| 换届 | 换届选举前报审核,换届结束后接收备案材料 |
登记类事务办错,多数不是流程不熟,而是概念混在一起。下面四组是踩坑最集中的地方。
| 易混概念 | 区别 | 办错会怎样 |
|---|---|---|
| 设立登记 慈善组织认定 | 设立登记适用于新设机构;认定适用于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需另行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 | 以为“成立就是慈善组织”,实际未取得慈善组织属性;对外表述与证书不符 |
| 变更登记 备案 | 变更登记换发证书;备案只归档,不换证。理事、监事、负责人变动有专门的备案书;换届走备案 | 把应变更的当了备案,证书长期与事实不符 |
| 章程核准 理事会决议 | 理事会决议只产生内部效力;章程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 | 拿着未核准的新章程对外使用,视为擅自发布 |
| 原始基金 注册资金 | 规范表述是原始基金;系统界面可能显示“注册资金”,指同一事项 | 对外文书中两种叫法混用,章程、证书、系统三处不一致 |
| 事项 | 适用对象 | 决定时限(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
|---|---|---|
| 设立登记 | 新设立的慈善组织 | 自受理起 30 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最长不超过 60 日) |
| 慈善组织认定 | 已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 自受理起 20 日内(延长口径同上) |
认定通过后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现行法已不再设置“须于某时点前设立”的时间门槛,可在登记成立时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也可登记后再申请认定。
| 条件 | 要点 |
|---|---|
| 特定公益目的 | 须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宗旨不得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受益 |
| 原始基金 | 为到账货币资金,并达到规定门槛(门槛数额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
| 名称、章程、组织机构 |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
| 固定住所 | 有固定的住所,并能提供使用权证明 |
| 独立担责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设立登记的附件数量多,按“表格/章程/承诺/人员/场所与资金”五类归档,可避免临交材料时找不到件。
| 类别 | 包含材料 |
|---|---|
| 登记表格类 | 成立登记申请表、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理事监事备案表 |
| 章程类 | 章程草案(选用与自身情形对应的示范文本版本)、筹备会备案表 |
| 承诺书类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行为承诺书、原始资金捐赠承诺书、党建工作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
| 人员类 | 理事身份证件、党员情况调查表、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
| 场所与资金类 | 住所使用权材料、验资报告 |
| 选版依据 | 对应文本 |
|---|---|
| 是否实行双重管理 | 分“有业务主管单位”与“无业务主管单位”两套 |
| 是否含诚信内容 | 另有“增加诚信内容版”,须在系统内线上填报 |
| 党建与诚信自律 | 现行版本已把党的建设、诚信自律相关内容列为必备内容 |
这是整个变更流程里最容易出错的一栏。六类变更的签字盖章主体并不相同,务必对照本表逐一核对。
| 变更事项 | 需要签字/盖章的主体 |
|---|---|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产权单位签字或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业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原始基金数额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拟卸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业务主管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变更前后两家业务主管单位均需盖章 |
除通用材料(会议纪要 + 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外,部分变更事项另有专项附件:
| 变更事项 | 专项附件 |
|---|---|
| 住所 | 住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
| 原始基金数额 | 验资报告(证明变更后资金已到位) |
| 法定代表人 | 离任审计报告 |
| 名称、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 | 无专项附件,但会议纪要须清晰记载决议内容 |
名称变更不是“想好了就报”。名称须先通过规范性审查,实现双重管理的还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审查项 | 要点 |
|---|---|
| 构成公式 |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领域 + 组织形式;名称须以“基金会”等组织形式结尾 |
| 字号三条死线 | ① 两个以上汉字,不得使用语句和句群;② 须与行业领域显著区分;③ 不得使用姓氏作字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行业领域不得作字号 |
| 八项禁止 | 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公共秩序/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违背公序良俗/含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产生误解/其他法定禁止情形 |
| 重名排除 | 同一登记管理机关、同行业领域、同组织形式下,不得与已登记的、名称变更或注销未满 1 年的、被撤销成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未满 3 年的名称或字号相同 |
名称变更是“一改多动”的事项。办完登记不等于办完事,名称一致性有法定要求。
| 联动对象 | 要做的事 |
|---|---|
| 印章 | 刻制新章,按印章管理规定备案后方可启用;原章按变更程序交回 |
| 银行账户 | 以新名称办理账户名称变更或重开,留存凭证 |
| 法律文书与合同 | 在履行中的合同、授权文件、承诺函须使用登记证书上的名称 |
| 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 | 网站名称、账号主体名称与证书一致 |
| 内部制度与对外资料 | 简介、宣传册、票据、表单中的机构名称一并更新 |
| 章程 | 名称载于章程,须同步修改并报核准 |
这一项材料最重,因为涉及审计责任与签字主体两重特殊要求。
| 环节 | 要点 |
|---|---|
| 内部决议 | 理事会作出变更决议,会议纪要须清晰记载,参会理事签署 |
| 离任审计 | 出具离任审计报告,作为专项附件上传 |
| 签字盖章 | 拟卸任与拟任法定代表人双方签字,机构盖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
| 任职资格 | 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兼职限制须事先核过;须报批的按规定履行程序 |
| 联动更新 | 印章备案信息、银行预留印鉴、政务平台账号、对外文件签署权限 |
| 序 | 情形 |
|---|---|
| 1 | 已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
| 2 | 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 |
| 3 | 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根本性变化,无法通过变更登记解决 |
| 4 | 自行解散、分立、合并 |
| 5 | 依法被撤销登记、吊销法人证书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销是材料最多的一类事项。系统内填报三项、上传附件项一并列明如下:
| 序 | 材料 | 来源 |
|---|---|---|
| 1 | 注销登记申请表 | 线上填报 |
| 2 | 清算组织成员 | 线上填报 |
| 3 | 上缴物品清单 | 线上填报 |
| 4 | 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 扫描上传 |
| 5 | 注销申请书 | 扫描上传 |
| 6 | 会议纪要 | 扫描上传 |
| 7 | 清算审计报告 | 第三方出具 |
| 8 | 清算报告书 | 清算组编制 |
| 9 | 剩余财产的处置凭证 | 受赠方出具 |
| 10 | 注销税务及银行账户的凭证 | 税务、银行出具 |
| 11 | 注销公告 | 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发布 |
签字盖章:清算组长与法定代表人签字 | 机构盖章 |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该栏免盖)。
法定章程是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的第一份文件。修改章程不是组织内部事务,而是必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法定程序。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
| 事项 | 门槛 |
|---|---|
| 修改章程 | 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
| 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 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
| 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 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
| 分立、合并 | 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 |
| 一般事项 | 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 |
| 类别 | 内容 |
|---|---|
| 法定载明事项 | 名称及住所;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法定代表人的职责;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
| 党建相关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组织设置与作用、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等 |
| 诚信自律 | 廉洁自律、信息公开、利益冲突回避等自律内容 |
| 登记与监督主体 | 按实际情形具名写明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 |
章程必须明确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 要做对的事 | 做法 |
|---|---|
| 区分草案与核准版 | 只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版本才是生效文本,两件分开存放 |
| 保留历史版本,不做覆盖 | 章程沿革是治理连续性的证据,历次版本全部留存 |
| 章程与制度同步 | 章程修改后,引用了章程条款的内部制度须一并修订——这一步最易遗漏 |
| 以核准版为准对外 | 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信息,以核准版章程与登记证书为准,简介与宣传材料须据其更新 |
换届不是“开一场会”,而是“筹备 → 报审 → 两场会议 → 备案”的一条链路。
| 时点 | 要做的事 |
|---|---|
| T−30 日 | 将换届申请连同相关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
| 批复后 | 理事会提前 5 日将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议程等通知理事、监事及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监事,并作好通知记录 |
| T 日 第一场 | 本届理事会:审议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宣读审计报告与监事意见,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
| T 日 第二场 | 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
| T+30 日 | 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 事项 | 标准 |
|---|---|
| 会议有效 | 出席理事人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 2/3 |
| 当选 | 赞成票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 2/3(分母是全体,不是出席) |
| 延期换届 | 一般不得延期;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 1 年,须报批准 |
| 备案 | 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 |
| 序 | 材料 |
|---|---|
| 1 | 换届会议纪要 |
| 2 | 换届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离任的同时备案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 3 | 理事会工作报告 |
| 4 | 监事意见或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 | 新任理事、监事和负责人名单、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
| 情形 | 条件 | 程序 |
|---|---|---|
| 提前换届 | 因工作需要,或有 1/3 以上理事提议 | 理事会表决通过 → 书面申请(原因、表决情况、提前时间)→ 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按程序换届 |
| 延期换届 | 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 1 年 | 理事会表决通过 → 书面申请 → 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 延期到期后按程序换届 |
| 情形 | 要交的材料 |
|---|---|
| 到期换发 |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 |
| 遗失补办 | ① 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② 登报声明“登记证书废止”原件;③ 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表;④ 登记证书管理制度;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环节 | 要点 |
|---|---|
| 刻制 | 凭登记证书依法刻制;刻制前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
| 备案 | 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备案后方可启用 |
| 名称变更 | 刻制新章、重新备案,原章按变更程序交回 |
| 注销 | 交回全部印章,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并公告 |
| 管理 | 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刻制、保管、使用、交回的责任人 |
法定办理登记后,机构应当将以下事项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此外,登记后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 环节 | 做法 |
|---|---|
| 入口 |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登记管理机关官网,进入办事大厅—法人办事,选择基金会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模块 |
| 身份认证 | 使用法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个人身份认证按当地平台要求办理 |
| 系统填报 | 进入当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部分表格须系统内填报,不能线下填写后上传 |
| 审核方式 | 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有问题通过系统反馈或电话沟通 |
| 纸质材料 | 审核通过后,按电话约定的方式与时间提交纸质材料、领取新证书 |
| 事项 | 时限 |
|---|---|
| 设立登记决定 | 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
|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决定 | 同上,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 |
| 注销登记申请 | 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
| 慈善组织认定决定 | 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延长口径见第二章) |
| 换届报审 | 换届选举 30 日前 |
| 换届会议通知 | 理事会提前 5 日通知 |
| 换届备案 | 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 |
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时还须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发布注销公告并留存凭证。机构自身的信息公开义务(年报、财务会计报告等)与本手册的登记事项是两条线,应各自按期履行。
不行。名称载于章程与登记证书,对外使用的名称须与证书一致。改名后应先办章程修改与核准,再办名称变更登记;印章、银行账户、法律文书、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名称一并更新。
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签字主体是拟卸任与拟任双方,两人都要签字,机构盖章和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也不可少。只签拟任一方是最常见的退回原因。
不可以。变更前后两家业务主管单位均需在申请表上盖章。建议在正式申报前把新单位的接收意见与原单位的移交意见都落实,再提交。
没有。换届本身须走“报审 → 两场会议 → 备案”,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 30 日内还要报送备案材料。若换届导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动,还需另办变更登记。
要。原始基金数额变更有专项附件要求,须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变更后资金已到位;原始基金应为到账货币资金。章程、证书与验资报告三处数额须完全一致。
不能。理事会决议只产生内部效力,章程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也不应擅自发布。另注意:征求意见须在内部审议前完成,顺序颠倒不予受理。
不能以复印件替代。应走遗失补办程序,先登报声明原证书废止,再按 7 项材料清单申请补办;只遗失正本或副本之一的,须交回未遗失的那一本原件。
不能。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应按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章程或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公告。慈善组织的剩余财产按章程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
| 规范 | 与本手册相关的条 |
|---|---|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0 号,现行有效文本) |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分级)、第七条(业务主管单位)、第八条(设立条件与原始基金门槛)、第九条(设立申请文件)、第十条(章程应载明事项与公益性质要求)、第十一条(登记事项与 60 日决定时限)、第十二条(分支机构与代表机构登记)、第十四条(税务登记、代码、印章、账户与备案)、第十五条(变更登记与章程核准)、第十六条(注销情形)、第十七条(分支机构注销与连带注销)、第十八条(清算与 15 日时限)、第十九条(登记公告)、第二十条(理事会组成与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与表决门槛)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十五条(公益目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不得分配及处置规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第八条至第十条(慈善组织定义、形式、登记与认定)、第十一条(章程应载明事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终止情形与清算) |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24 年施行) | 认定条件、不予认定情形、申请材料、20 日决定时限、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
|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现行有效文本) | 名称构成、字号要求、禁止情形、重名排除、名称一致性、双重管理下名称须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 | 未按期换届或未报送备案材料的年检结论处理 |
| 某直辖市基金会换届指引(26 条 + 8 个附件) | 组织领导、筹备材料、报审与通知时限、选举程序、备案材料与时限、提前与延期换届 |
| 《社会组织印章管理规定》(现行有效文本) | 刻制、备案、变更交回、注销收缴 |
| 序 | 坑 | 正确做法 |
|---|---|---|
| 1 | 法定代表人变更漏签一方 | 拟卸任与拟任都要签字盖章 |
| 2 |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只盖新单位 | 变更前后两家都盖章 |
| 3 | 原始基金变更未做验资 | 先出验资报告,再申报变更 |
| 4 | 把“无业务主管单位”当成“全免盖章” | 仅该栏免盖,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机构盖章照旧 |
| 5 | 注销跳过清算与公告 | 清算审计、剩余财产处置凭证、税务与银行注销凭证、注销公告一项不能少 |
| 6 | 改名后忘记联动 | 印章、银行账户、法律文书、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名称一并更新 |
| 7 | 章程未同步修改并核准 | 多数变更须先改章程再办变更,或两者同步办理 |
| 8 | 换届后忘记 30 日内备案 | 备案材料 5 项按期报送,否则影响年检结论 |
| 9 | 章程先开会后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必须在内部审议前完成 |
| 10 | 以为换届只是一场会 | 是两场会:本届理事会选举新一届理事,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负责人 |
| 11 | 当选票的分母用错 | 出席与当选都以全体理事为分母 |
| 12 | 证书遗失未登报声明即申请补办 | 先登报声明原证书废止,再按 7 项材料申请补办 |
本手册以基金会为主,兼及登记事项的通行规则,不指向任何特定机构;文中涉及机构、地区与人员处均使用泛称。所涉流程步骤、材料分组与签章要求,依据现行法规与公开办事指引整理,各地登记系统的模块名称、附件清单、表格版本与时限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请以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当次要求为准。
文中比例、门槛与时限均引自现行规范文本,并已在相应位置标注依据;具体数字以现行法规原文与主管机关口径为准。法规修订或地方细则更新后,本手册相关表述须予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