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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先算清本机构到底要公开哪些项
公开哪些项由机构画像决定,不是把 61 项一律照做。
要做什么
- 按机构画像逐项确认: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当年是否开展过公开募捐活动、是否涉及慈善信托、是否招募过志愿者、是否开展定向募捐、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是否有剩余。
- 对照义务触发矩阵把项数加总:基础盘 25 项;有公开募捐资格 +6 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1 项;当年开展过公开募捐活动 +11 项;涉慈善信托 +6 项;招募过志愿者 +1 项;开展定向募捐 +2 项;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 +1 项。
- 用应公开项数测算器勾出本机构的应公开项数,这个数字就是后续核对的分母。
- 按标记说明区分口径:法定·必做的按必做执行;法定·条件触发的未触发时不计入义务;倡导 / 参照的不写成必须。
注意
- 第 13 条的“重大”没有法定数值,由机构在本组织章程或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制度里没写,就无法判断某项行为是否触发公开义务。
- 第 28 条的重大慈善项目标准(捐赠收入或支出占五分之一以上且金额超过 50 万元、持续时间超过三年)只服务于非公募机构公开上年度重大项目,不得套用到第 13 条的重大事项。
做完应有:有一份本机构适用的应公开事项清单,和一个明确的分母。